集宁一中清明节假期致师生的一封信

尊敬的各位老师、亲爱的同学们:

近期全国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疫情,防控形势严峻复杂,又恰逢清明节小长假来临,人员流动频繁,易造成交叉感染。为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,避免清明节外出造成病毒传播和交叉感染,引发校园聚集性疫情,我校本着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“学校严于社会”的防控原则,对全校师生提出如下要求:

一是清明节放假期间,所有学生、教职工(包括临时工)非必要不离开乌兰察布市,以降低新冠肺炎病毒传播风险。  

二是如果确需离开乌兰察布市,均不得前往含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市,如北京、天津、上海等地。前往低风险地区要做好请假报备工作。具体请假报备流程:学生——班主任——年级主任——分管疫情防控副校长;教职工——部门负责人——两校区分管疫情防控副校长。副校长审批同意后,师生方可离开乌兰察布市。所有离开乌兰察布市的师生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避免出现聚集性疫情和交叉感染。学生需家长点对点接送,教职工可乘坐私家车。凡是离开乌兰察布市的学生和教职工(包括临时工),返校时均需提供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,否则不予返校。

放假期间,所有师生继续认真填写《内蒙古集宁一中疫情期间与教职工/学生共同生活人员旅居登记表》。如果共同生活成员中在此期间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,需及时向学校报备,并核酸检查。学生报备流程:学生——班主任——年级主任——保卫处;教职工直接两校区所在保卫处报备。

所有师生员工如末按学校疫情防控要求,擅自离开乌兰察布市,一旦引发校园疫情,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

同时,清明节放假期间,要做好个人防护:

1.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。清明扫墓祭祖错峰出行,不得参与集体公祭、集体告别、家族式大规模扫墓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活动,避免疫情传播。

2.加强个人防护。坚持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常通风,保持安全社交距离;做好收寄快递物品消毒及防护措施。

3.加强自身健康状况的监测。如出现新冠肺炎十大症状(发热、干咳、咽痛、鼻塞、流鼻涕、眼部结膜炎、肌肉酸痛、味觉改变、嗅觉改变、腹泻等),应第一时间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(诊室)就诊,就医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,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并如实告知医务人员旅居史。

疫情防控,人人有责。请广大师生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,共同构筑守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疫情防控牢固城墙,共度一个平安、文明、有序的清明节。

内蒙古集宁一中

 2022年3月3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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