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宁一中关于做好五一劳动节假期 疫情防控要求的通知

各处室、各年级:

近期全国多地新冠肺炎疫情依然严峻,防控形势十分复杂,又恰逢五一劳动节小长假来临,人员流动频繁,易造成交叉感染。为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,避免假期外出造成病毒传播和交叉感染,引发校园聚集性疫情,我校本着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“学校严于社会”的防控原则,按照乌兰察布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〔2022〕9号公告、10号公告的相关规定,结合我校实际,提出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。所有师生员工如未按学校疫情防控要求,擅自离开乌兰察布市,一旦引发校园疫情,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

一、五一节放假期间,所有学生、教职工(包括临时工)非必要不离开乌兰察布市。

二、严禁前往含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地市,如北京市、上海市等地。也不得前往有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地市(未提升风险等级),如包头市。

三、前往无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地市,必须向学校履行请假手续,并按照要求做好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。

具体请假流程:学生班主任    年级主任    分管疫情防控副校长;教职工    部门负责人    两校区分管疫情防控副校长。副校长审批同意后,师生方可离开乌兰察布市。所有离开乌兰察布市的师生往返都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避免出现聚集性疫情和交叉感染。学生需家长点对点接送,教职工可乘坐私家车。

凡是从没有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地市返回的师生,严格执行:7天居家健康监测;居家健康监测第2、7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。居家健康监测的教职工,居家期间按事假对待。居家监测期满后,师生持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。

呼市往返我市的师生,按照乌兰察布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〔2022〕10号公告的相关规定执行,无需进行7天的居家健康监测,返校前提供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;返校后48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,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。

四、离开集宁区前往乌兰察布市其他旗县市的师生,尽量乘坐私家车。返回学校时,需提供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

五、放假期间,所有师生认真填写《内蒙古集宁一中疫情期间与教职工/学生共同生活人员旅居登记表》。

如果共同生活成员中在此期间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,需及时向学校报备,并核酸检查。学生报备流程:学生

  班主任    年级主任    保卫处;教职工直接两校区所在保卫处报备。

六、放假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。

一是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。不得参与同学聚会、家族聚会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活动,避免疫情传播。

二要加强个人防护。坚持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常通风,保持安全社交距离;做好收寄快递物品消毒及防护措施。

三要做好自身健康状况的监测。如出现新冠肺炎十大症状(发热、干咳、咽痛、鼻塞、流鼻涕、眼部结膜炎、肌肉酸痛、味觉改变、嗅觉改变、腹泻等),应第一时间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(诊室)就诊,就医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,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并如实告知医务人员旅居史。

疫情防控,人人有责。请广大师生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,共同构筑守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疫情防控牢固城墙,共度一个平安、文明、有序的五一劳动节。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内蒙古集宁一中    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2年4月26日   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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