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起草背景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、《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意见》(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)、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》(厅发﹝2021﹞4号)精神,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,探索在全区全面推行林草长制,明确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,构建党政同责、属地负责、部门协同、源头治理、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,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。结合昆都仑区实际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二、主要内容
(一)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牢固树立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理念,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“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”“保护草原、森林是内蒙古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”等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,坚定不移地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,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要求,在我区全面推行林草长制,进一步压实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责任,构建党政同责、属地负责、部门协同、源头治理、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,推进生态文明建设,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。
(二)基本原则
——坚持党政同责、部门联动。
——坚持生态优先、依法保护。
——坚持分类施策、科学治理。
——坚持绿色发展、生态惠民。
——坚持严格考核、强化监督。
(三)主要目标
到2021年12月底,初步建立起区级林草长制责任体系;到2022年6月底,全面建立以相关街镇、村(嘎查)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草长制责任体系。
到2025年,我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8.2%;森林蓄积量达到12.5万立方米;草原植被覆盖率达到45%;保持湿地面积不减少,初步建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。
到2035年,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8.6%;森林蓄积量达到15万立方米;草原植被覆盖率稳定在45%以上;湿地面积保持稳定,全面建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。
(四)主要任务
1.加强森林草原资源保护;2.加强森林草原生态修复;3.着力推动林草产业发展;4.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灾害防控;5.深化森林草原领域改革;6.完善森林草原监测监管体系;7.加强基层管护能力建设。
(五)保障措施
1.加强组织领导;2.健全工作机制;3.加大资金投入;4.强化督导考核;5.强化社会监督。